3月23日,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《深圳市适应气候变化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该《规划》是国内首个市级适应气候变化中长期规划,旨在有序推进深圳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,全面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,力争在适应气候变化领域先行示范。
《规划》提出深圳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任务,包括筑造更安全的城市基底、塑造更韧性的城市系统、营造更宜居的城市环境、打造更智慧的城市管理等。
同时,《规划》提出,深圳将立足城市面临的气候风险,综合考虑生态空间安全、生态稳定、监测预警和气象服务等方面,创新提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17项具体指标,力求通过指标管控推动适应气候变化工作落到实处、见到实效,实现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的可量化、可评估。
深圳是一座海滨城市,具有典型的气候脆弱特征,面临着较大的资源环境压力和多种自然灾害的威胁。
在2024年3月19日,中国综合开发研究院举办“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(NbS 2.0)”国际研讨会上,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副处长、二级调研员刘畅表示,面对这些挑战,深圳多措并举,主动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。
深圳注重气候适应的长期发展规划,把气候适应目标作为城市长期发展的理念,将气候适应的理念融入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,出台了深圳环境保护条例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等多项创新性的地方立法,还将城市气候风险防范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。
深圳注重自然灾害抵御能力建设,注重监测预警,构建温室气体浓度、生态系统通量,包括企业碳排放、城市碳排放等多层次监测框架,构建立体的监测系统。深圳市智慧气象服务经验纳入了联合国2023联合科学报告的典型案例。
刘畅表示,深圳下一步将重点关注促进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增效。
具体而言,深圳将探索开展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评价,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体系。将积极建设绿色屋顶和绿墙外立面,推广立体绿化,多方位多途径增加城市绿量,提升城市生态系统能力。同时,深圳将依托“海绵城市”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,推动基于自然的生态修复方式,采取有利于气候变化风险管理的生态保护措施,增加城市的森林、湿地、海洋等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。